法制网呼伦贝尔(内蒙古)5月5日电 记者颜爱勇 日前,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将2019年确定为“纪律作风建设年”,并制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。
据介绍,“纪律作风建设年”分为动员部署、学习教育、查摆问题、建设提升、专项督查、考核评价六个阶段,自2019年5月开始,12月底结束。市纪委监委提出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持续改进思想作风、学风、工作作风、领导作风、生活作的目标任务,计划以自己查、互相帮、上级点、群众提、社会评等多种方式,查摆自身存在的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。活动期间,市纪委监委将通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,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,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,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,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从严处理。
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、取得实效,市纪委监委成立了“纪律作风建设年”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,同时明确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任务,运用多种渠道公开活动情况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