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定婚礼场地被拆除
新人诉酒店索违约金
本报讯(记者林靖)新郎新娘与酒店签订了婚礼会馆宴会协议,约定由酒店为他们提供一站式婚礼服务,之后却发现宴会厅被拆除,因协商未果,于先生夫妇现起诉要求酒店按照协议总价款的30%支付违约金53894元,北京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。
于先生夫妇诉称,他们在2017年12月9日与被告酒店签订了一站式婚礼宴会服务合同,约定酒店于去年10月28日在其位于北京的湖光山色宴会厅,为二人提供婚礼筹备及餐饮服务,他们随后向酒店支付了定金53894元。
然而在去年5月,于先生夫妇到婚礼宴会厅查看情况,却发现合同约定的婚礼场地已被城管拆除。经过他们多次询问和催促,酒店方才最终确认不能在合同约定场地提供婚礼服务,并于去年6月1日退还定金。
对此于先生夫妇认为,酒店不履约的行为已经给他们造成了损失,所以请求法院判令上海华盛喜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、北京华盛喜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。
目前,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。